我咨询下农民工讨薪问题?

农民工讨薪途径有: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请求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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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如下:
1.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提起诉讼,追讨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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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讨薪:
1、农民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3、或者是收集相关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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